各院(系):
近段时间,接连出现多起大学生因心理问题、精神障碍等原因引发的自杀或伤人事件,在高校和社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心理危机事件虽然是发生在极个别学生身上,但对学生本人、家庭、学校和社会却都有着很大的影响。我校历来十分重视大学生的心理危机预防及干预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心理健康教育的常规工作。鉴于现阶段属于学生危机事件高发时段,为做到心理问题尽早发现、及时防范、有效干预,确保在校大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学校决定在以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的开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深入排查从5月13日至5月16日,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对本院系集中学生进行一次深入排查。
二、排查范围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重点排查对象
1.遭遇突发事件,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个人或家人发生不幸,或身边同学亲友遭遇突发事件的学生。
2.既往有伤人、自伤、轻生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轻生者的学生。
3.出现或已经患严重身体疾病,治疗周期长,个体感觉痛苦,仍在校坚持学习的学生。
4.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者。
5.人际关系失调,或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社会交往很少,缺乏社会支持者。
6.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自卑感强烈者。
7.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8.因学习困难、考研压力大或就业困难而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9.因各种原因受处分、留级、休学后复学、经常旷课或联系不上的学生。
10.因生活适应、自我适应等问题产生的适应不良,导致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11.毕业班预计不能按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12.家庭功能不良者。如单亲家庭(包括离异家庭、丧亲家庭、非婚生子女家庭等)、重组家庭、无双亲家庭(包括领养、长期寄养、孤儿等)。
13.患有各种程度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特别是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却仍在校坚持学习的学生。
14.迷恋上网或形成其它不良习惯的学生。
15.因其它各种问题,如家庭不和睦、性格孤僻、价值观冲突、性困扰、对社会不良现象存在困惑等等,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在排查、干预过程中,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及已经建立危机档案的学生,他们危险程度更大,应重点干预。
四、排查和干预工作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及主要学生干部广泛深入学生,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是否可能出现自伤、伤人等意外,并尝试帮助解决问题。
2.各院系要对所有学生的各方面情况进行摸排,对于所发现可能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要分别建档,分级干预。对于建档学生,须严格参照“东北电力大学心理危机预防及干预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3.各院系须将本次排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本次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过程、排查结果及分析、采取的措施等,认真总结排查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排查的方法和手段。
4. 各院系须将心理危机预防及干预工作材料于5月17日前,分别以纸质版(须加盖学办印章)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320,邮箱:dongdianxl@163.com)。5月17
日至20日,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对各院系上报的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分类汇总,对于问题特别严重的学生,学工部将统一安排时间组织召开重点关注学生情况通报会,并提出专业性指导建议。
五、注意事项
1.各院系应高度重视,切实按通知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排查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2. 排查工作严格遵守“内紧外松,以人为本”的原则,避免造成紧张气氛。
3.对于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24小时要有专人陪伴,确保安全。
4.工作中注意保密,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东北电力大学学工部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中心
201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