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二级心理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
为进一步推动心理健康工作中的朋辈力量发展,规范心理委员管理工作,促进心理委员个人成长,请各工作站组织本学院心理委员进行2023年度工作总结,深入了解每位心理委员的工作情况,总结可推广的经验与做法,并在此基础上推荐表现突出者参加2023年度校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工作站组织本学院心理委员进行工作总结
1.心理委员个人工作总结内容
(1)在心理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学习和成长。
(2)对学校、学院心理健康活动的宣传和组织。
(3)对心理波动、心理危机的识别和报告。
(4)与同学关系的建立和朋辈辅导。
(5)自主设计开展的特色活动和工作。
2.心理委员个人工作总结要求
(1)工作总结要条理清楚,语言精练,重点突出。
(2)工作总结要实事求是,材料充分,有相应的照片、截图等做支撑。
3.学院召开心理委员工作总结会
(1)9月20日前各学院完成心理委员工作总结会,并将全部心理委员工作总结在工作站存档。
(2)总结会应严谨务实,注重总结可推广经验和发现优秀典型。
二、2023年度校优秀心理委员参评人选推荐
1.推荐范围:2020级、2021级、2022级心理委员
2.推荐截止时间
(1)9月21日前将推荐材料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20。
(2)材料包括:盖有学办公章的“2023年度校优秀心理委员参评人选推荐表”和纸版个人工作总结(推荐表见附件1)。
3.各学院推荐名额
学院 | 推荐名额 |
电气工程学院 | 1-6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1-5 |
自动化工程学院 | 1-3 |
化学工程学院 | 1-3 |
经济管理学院 | 1-3 |
建筑工程学院 | 1-4 |
计算机学院 | 1-2 |
机械工程学院 | 1-3 |
理学院 | 1-2 |
外国语学院 | 1-2 |
艺术学院 | 1-3 |
输变电技术学院 | 1-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体育学院 | 1 |
4.推荐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担任心理委员至少一年,接受过心理委员的系统培训,并成绩合格。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4)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了解同学情况、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心理健康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
(5)关心集体,热心服务,为有需要的同学提供朋辈支持,身心健康。三、2023年度校优秀心理委员评选
1.评选时间:9月26日,当日具体时间安排后续通知。
2.评选方式
(1)参评人选现场完成工作总结演讲,每人限时3分钟,演讲须配有PPT,内容应充分展示心理委员工作开展情况,图片、表格、截图等佐证材料完备。
(2)评委现场观看全部演讲后,结合纸质推荐材料完成投票。
3.评委构成:心理咨询中心教师、各学院心理辅导员和学生代表。
4.评分规则
参评心理委员的最终分数包括基础分、加分项、现场测评分三部分,其中:
基础分满分为20分,根据心理委员参加课程、讲座等学习的表现情况,由心理咨询中心在现场测评前评出。
加分项满分为20分,根据心理委员在心理健康活动组织、创新及相关获奖等情况,由心理咨询中心在现场测评前评出。
现场测评分满分为60分,根据现场表现,由现场评委最终投票率乘以60分计算得出。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中心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