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410
内容:
1.各院(系)自行开展选拔,每院(系)推荐1-5名心理委员(12-14级均可)参加校级评选;
2.参加校级评选的候选人须填写“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详见附录4)、撰写“优秀心理委员自荐材料”(自荐材料需详细介绍本人担任心理委员期间的工作业绩),并与6月5日中午12:00-13:30交至大活320;
3.参加校级评选的候选人需准备3分钟自由演讲及PPT演示文稿,简要介绍自己担任心理委员期间的主要工作;
4.校级评选工作将由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中心组织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各院(系)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为1名的院(系):媒体与技术传播系、社会科学学院、体育学院
推荐名额为2名的院(系):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理学院、输变电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学院
推荐名额为3名的院(系):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
推荐名额为4名的院(系):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推荐名额为5名的院(系):电气工程学院